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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门派管理员”规定补充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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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3-15 20:38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各位江湖玩家,鉴于目前论坛上对于江湖门派管理员的投诉与日俱增,部分江湖管理员也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和职责。为保证江湖的可持续发展、各位江湖玩家的权益,体现江湖的公平、公正。结合以前:关于江湖门派实行“门派管理员”的规定
http://bbs.jhchina.net/thread-636-1-1.html

现做出以下补充修订:

1、废除现有各门派所有管理员,由掌门重新向站长申请;

2、门派管理员不得参与江湖恩怨,如发现参与者予以撤职,情节严重者终身监禁;

3、门派管理员须招收新人,对于经常性不招收新人的门派管理员,站长随时给予撤除!

4、为提高门派管理员素质,加强责任感,将门派管理员的会员等级提高至5级以上(含5级),且购买不低于2个月。

5、每门派最多申请两位管理员,如因违规撤职,将永久关闭该门派申请管理员权利。


特此通知
2010年3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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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3-16 01:38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
路过
坐个板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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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3-18 16:36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要老是和别人学,做自己的风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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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3-18 17:4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就是自己的风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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