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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火..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1-10-8 18:22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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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没事说两句 于 2011-10-8 18:24 编辑

站长,先问一下:争霸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杀不满15天的新号?

如果可以的话,此帖作废。

如果不可以的话,那么:
七对2011-10-8 13:01:52任小狂
门派招式:任小狂[砍死你丫的]
唯我独尊2011-10-8 13:01:32任小狂
门派招式:任小狂[砍死你丫的]
清风2011-10-8 13:01:02任小狂
门派招式:任小狂[砍死你丫的]
一一一2011-10-8 13:00:45任小狂
门派招式:任小狂[砍死你丫的]

这个现象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?

哪个叫:独尊的娃娃,你这次是心甘情愿的被杀了?你怎么不投诉有人杀你的新号呢?

按照江湖规矩杀新号都该罚金。

貌似你很需要公平。
你今天被杀,我觉得有点贱。
侠剑江湖十四周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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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18:24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两字“犯贱”发言完毕!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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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18:28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人家好这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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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18:3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脑袋瓜子进水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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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19:0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是有被虐症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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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20:2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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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20:20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不远处观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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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0-8 20:28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伙子有进步了。我是建议站长完善江湖规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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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8 20:36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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