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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江湖规定 临时处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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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4-9 13:17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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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论坛投诉明显增多,总结一下,主要是违反了江湖三项管理规定,在此简明重申下:

1、世纪NPC房间禁止PK:50级以上玩家打怪区,只允许打怪,不允许pk,违者处理(主动挑衅,抢东西除外)

2、新人受站长保护:凡是该玩家大号在50级以内(或者账号最早注册时间不超过1个月)的,他所有的大号,全部界定为新人账号!
具体参照:http://bbs.jhchina.net/viewthread.php?tid=2331&fromuid=1

3、“招贤纳士”门派受站长保护


为了严肃江湖规定,以上三项管理规定,如有违反,即日起启用临时处理办法:

1、初犯者扣罚大号物资处理!(站长有权根据玩家以往江湖表现情况及对江湖贡献大小,灵活决定扣罚物资多少)

2、累犯者扣罚物资,并给予监禁处理!解除监禁必须为账号办理至少5级一个月及以上会员!

本临时处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

侠剑江湖十四周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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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4-9 14:34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哇···现在严格多了哦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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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4-24 20:26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个 司徒笑红尘 乱杀新人【雪莱】
抢钱啊。。。我幸幸苦苦的一亿多就没了  ...我才注册1星期多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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