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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处罚公告] 关于杀害“世外桃源”门派弟子的处罚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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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4 23:17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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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外桃源乃无恩怨门派,任何人不得杀害。

为了严肃江湖规定,现对晓华、血影书生两位杀害世纪桃源的玩家给予监禁三天处理!

2010年10月7日给予释放。希望其他玩家引以为戒,处罚会越来越重的!
侠剑江湖十四周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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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5 00:58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不扣币,但是关到10月份,…
。应该关10个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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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5 01:04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之前鈦孖爺都扣了2000币,这些还是后犯的,不扣说不过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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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5 03:0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有点说不过去吧
冷傲的帖子也说过了
第一次杀扣金子补偿被害人,严重者加重处罚与补偿,直至监禁杀人者
我记得前两天杀了毛毛的小号,我补偿了2千金子还论坛道了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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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10 22:14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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